来源 | 上海黄浦检察

“企业通过变更法人、注销、减资等行为逃避履行执行义务,虽然形式上合法,但实际可能导致法定代表人逃避惩戒,还可能损害企业员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一起企业欠薪案听证会上,听证员不无担忧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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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批涉企业欠薪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针对案件中相关企业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后可能发生的逃避行政执行的问题,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开展诉源治理,推动行政机关完善相应工作流程,共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期间,上海a公司连续拖欠59名劳动者工资报酬170万余元。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开展调查核实,发现该企业在收到支付劳动报酬的行政处理决定后,未申请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却于法院非诉审查立案前,先后变更高级管理人、低价转让股权等。

检察官分析认为,虽然相关行政单位均依法履职,各自依法对涉案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和开展变更登记,但由于不同行政单位之间信息不对称,无法在获取相应背景资料的情况下作出全面考量,客观上可能导致企业逃避债务履行,或者让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受不到限制消费的实际影响,造成劳动者讨薪愈加困难、行政决定难以执行等问题,需对相关工作机制流程予以完善改进。

能动履职把脉问诊

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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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化解劳动者被拖欠薪酬争议问题,区检察院召开相关听证会,听证员一致就涉案公司在被责令支付劳动报酬后变更登记行为提出质疑,认为存在相关责任人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或高管以及股权变更的方式规避责任承担的行为,听证员提请有关部门能够对企业变更登记行为予以信用监管。

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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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通过走访研判、数据碰撞,发现企业变更法人、注销、减资等行为规避执行实效的情况并非个例,遂与区法院、相关区市场监管局等多家司法、行政机关,召开关于《行政非诉执行中法人变更登记的困境与破解》研究会,探讨在“放管服”背景下,针对企业逃避履行执行义务中行政执法的相关问题,认真听取各家意见建议。

承办检察官认为,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应当对涉欠薪公司建立常态化协作监管机制,核心是扣上行政处理信息、企业变更信息和执行人变更异议这三个环节。区检察院向多家行政机关就建立预警系统、线索反馈、协同合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征询,建议在企业注销、变更方面建立互通信息机制,并就后续形成检察机关牵头的工作机制和调研报告,提交市一级相关单位顶层设计进行了设计。

黄浦区检察院依托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有力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不仅在建章立制上积极牵头,以“我管促都管”,还积极运用职权多措并举有效维护劳动者权益。

上观号作者:上海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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