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063 证券简称:鸿辉光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

供网络投票)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63】),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 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为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具有可比性,公司对

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

投票)》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105)。

二、 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

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63)中修改了第二十四项议案,修改后的内容如下:

(二十四)审议《关于摊薄回报填补措施及董事、高管的承诺的议案》 鉴于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拟订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500万

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超过 2,875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75万

股)。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公司摊薄后的即期及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31号),公司制订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也作出了承诺。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至(八)、(十一)至(二十二)、(二十四);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

议》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

议》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63)的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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