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金标准

费用名称

租金(政策指导价)


(资料图片)

电费

水费

物业

服务费

电梯费

暖气费

标准

15元/ m2/月

0.49元/度

3.80

元/吨

0.9

元/ m2/月

18层以下::

1-6层:0.32元/ m2/月

7-12层:0.38元/ m2/月

13-18层:0.44元/ m2/月

18层以上

1-8层:0.32元/ m2/月

9-16层:0.38元/ m2/月

17-24层:0.44元/ m2/月

25-32层:0.50元/ m2/月

按西安市现行收费标准收取

二、物业联系方式

保障房公司咨询电话:81163700、81163701、81103782、81103776

物业服务中心电话:

锦业公寓:68761070、68761080

软件公寓:88442683、88443341

蓝博公寓B区:65676600、65676677

蓝博公寓C区:87578991、87578992

蓝博公寓D区:81130082、81133028

三、申请条件

1户籍限制:

高新公租房供应对象为区内用工单位和区内就业人员。

用工单位是指注册地、生产经营场所和财税关系(如有)在高新区的单位。

就业人员是指在高新区内用工单位就业的人员。

2、收入标准: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为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68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429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900元。收入标准根据西安市对租赁型保障房现行收入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3、车辆标准: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单价低于15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4、住房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5、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难的人员;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收养关系。

6、住房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及申请人夫妻一方父母;收入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关键词: 西安高新区 西安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