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金标准
费用名称 | 租金(政策指导价)
| 电费 | 水费 | 物业 服务费 | 电梯费 | 暖气费 |
标准 | 15元/ m2/月 | 0.49元/度 | 3.80 元/吨 | 0.9 元/ m2/月 | 18层以下:: 1-6层:0.32元/ m2/月 7-12层:0.38元/ m2/月 13-18层:0.44元/ m2/月 18层以上 1-8层:0.32元/ m2/月 9-16层:0.38元/ m2/月 17-24层:0.44元/ m2/月 25-32层:0.50元/ m2/月 | 按西安市现行收费标准收取 |
二、物业联系方式
保障房公司咨询电话:81163700、81163701、81103782、81103776
物业服务中心电话:
锦业公寓:68761070、68761080
软件公寓:88442683、88443341
蓝博公寓B区:65676600、65676677
蓝博公寓C区:87578991、87578992
蓝博公寓D区:81130082、81133028
三、申请条件
1、户籍限制:
高新公租房供应对象为区内用工单位和区内就业人员。
用工单位是指注册地、生产经营场所和财税关系(如有)在高新区的单位。
就业人员是指在高新区内用工单位就业的人员。
2、收入标准: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为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68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429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900元。收入标准根据西安市对租赁型保障房现行收入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3、车辆标准: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单价低于15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4、住房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5、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难的人员;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收养关系。
6、住房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及申请人夫妻一方父母;收入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